
西安中院公开宣判林建材故意杀人一案 被告人被判死刑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公开宣判了林建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被告人林建材与被害人徐某甲(女)同居,后徐某甲带其儿子被害人徐某乙(男,殁年二岁四个月)与林建材一起生活。期间,林建材经常对徐某乙进行体罚、殴打。
2019年6月24日22时许,林建材酒后回到其暂住地,使用菜板、锅铲等工具在徐某甲、徐某乙头部击打,后又踩、踢并重摔徐某乙,将徐某乙溺于洗脸池内,在其口中灌白酒,最终导致被害人徐某乙死亡,徐某甲轻伤二级。
林建材31岁,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6月2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执行逮捕。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建材仅因生活琐事,竟在醉酒后使用残忍手段杀害被害人徐某乙,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新网西安10月27日电 (记者 张一辰)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张一辰 [编辑:西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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