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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聚焦榆林毁林建光伏电站:还有哪些疑团待解?

西安在线 | www.cnxaol.com | 2019-12-28 22:20:28

疑点二:承包土地是否合规?

在毁林事件中,很多村民质疑华益公司承包土地的过程不合规。

据村民说,今年,伊当湾村二组村民马海军在家中招呼原西庄村民,选自己为小组长,并开始行使组长之权。他召集部分村民,联合华益公司向每户发放1万元,“一手发钱一手签字按印”。最终,他以伊当湾村(西二组)“法定代表人身份”和华益公司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

记者拿到的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显示,华益公司与马海军于今年4月8日签订了承包合同。双方同意承包按30年计算,承包金包含土地承包费和所有附着物补偿款全部在内,每亩3100元,总亩数3000亩,合计总承包价930万元,平均103元/亩/年。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土地要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但是,很多村民表示,并没见过马海军签订的这份“承包合同”。

此外,村民认为,马海军不能代表小组村民的全体意志。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历史原因,伊当湾村二组情况比较复杂。这个共有90多户约500口人的村小组,在20世纪80年代曾被分为东庄和西庄,之后又合并为一个组。按照目前的行政区划,伊当湾村二组组长只有一人,是殷文成而不是马海军。伊当湾村委会于11月24日专门出具了一份书面证明:二组组长村委会只认一个,为殷文成。证明下方有村委会成员和村民等115人的签名和手印。

那么,华益公司和华能集团是什么关系呢?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1日在官网发布“说明”称,靖边光伏电站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经公开招标选定建设方,华益与华能系统无关联关系。

一份今年6月签订的《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东坑伊当湾100MW光伏发电项目土地租赁合同》显示,华能靖边公司从华益公司租用的土地为3150亩,租期20年,期满后免费使用该土地5年,实际年限为25年。租金为450元/亩/年,总金额2835万元。

华能集团为何不直接向村民承包土地,而采取从华益公司转租的方式呢?天眼查信息显示,华益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高宇,注册地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由高荣荣、高宇两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持股52%和48%。村民告诉记者,高宇是靖边县东坑镇毛团村人。

记者多次联系华益公司法人高宇采访,但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发信息也没得到回复。

疑点三:项目用地是否为林地?

伊当湾光伏项目施工毁林的行为,引发当地村民对项目用地是否合法的质疑。

《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

那么,项目用地是否为林地呢?2017年5月10日,靖边县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文件显示,伊当湾光伏项目用地约3290亩,总投资7.8亿元。其中建设用地9.41亩,未利用地3280亩。靖边县常务副县长孟春伟告诉记者,建设用地已于2019年10月18日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审批。

靖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土管理部门认为该地块为未利用地。林业局负责人称,目前该地块的性质为牧草地。牧草地属于非林地,不归林业部门管。

但是村民不理解,他们种了20多年杨树和松树,将荒漠变成了绿洲,怎么就成了未利用地、牧草地了?

记者在靖边县林业局林保数据库调出2013年的数据,查询发现,伊当湾光伏项目用地标号为0172,属于宜林沙荒地,也就是宜林地,从大类看即为林地。这意味着,该地块的性质在几年间悄然发生了变更。

有专家指出,一般而言,土地用途变更需要严格的审批,尤其是近3000亩林地变更为非林地是不小的数字,变更应该不容易。

一位林业系统负责人告诉记者,各级林业部门每年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林地变更,通常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把本是林地的区域变更为非林地,明显会对土地上种植的树木保护产生不利,其变更原因令人费解。

新华社西安12月26日电 题:陕西榆林毁林建光伏电站追踪:还有哪些疑团有待破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梁爱平、周永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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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作者:梁爱平 周永穗 [编辑:西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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